通过深入垃圾清理工作,城镇面貌发生了明显变化,形成了“户籍分类、村级征收、城镇转移”制度。模式上,群众生活环境得到了很大改善。需要做到综合治理,形成外观干净、生态好、空气清新的整体环境。
具体方案如下:
城镇垃圾清理工作实行“政府责任、逐级实施”的管理机制。镇政府是负责外观改进工作的主体,负责全镇外观改善的管理、监督、检查、验收;各村、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社区实施外观改进工作,主体负责组织实施垃圾清理的具体工作。
清扫和垃圾清除工作,实现垃圾碎片的集中统一处理,改变垃圾倾倒现象。
各村、社区、乡镇建设办等单位按照“整改无死角”要求落实治理垃圾清理责任,清理辖区内的积存垃圾。规范辖区垃圾倾倒点设置,合理配置垃圾收集设施,清理道路两侧杂草、白色垃圾、建筑垃圾;对辖区内街道堆放的粪堆、柴火、建筑材料要清理干净材料堆放整齐,小街小巷的柴火、建筑材料堆放整齐有序,辖区内的粪、草堆要清除干净。